明中晚期社会男风流行状况叙略
江南风月中的娈童狎客
京师小唱多出身於江浙,这个现象同时也说明了江浙间的男风之盛。沈德符认为晚明的同性恋风气是“盛於江南而渐染至中原”(注:《万历野获编》卷二四《男色之靡》,第622页。),因而明人多称男风为“南风”,有时亦称男妓卖淫的场所男院为“南院”。余怀《板桥杂记》曾生动地描绘过崇祯年间南京的盛况:
金陵都会之地,南曲靡丽之乡,纨茵浪子,萧瑟词人,往来游戏。马如游龙,车相接也。其间风月楼台,尊垒丝管,以及娈童狎客、杂技名优,献媚争妍,络绎奔赴。垂杨影外,片玉壶中,秋笛频吹,春莺乍啭。
杭州的男风之盛,在明代是很著名的。《金瓶梅》第三十六回写安进士眷娈童曰:
原来安进士杭州人,喜尚男风。
崇祯初年小说《龙阳逸史》第七回:
那杭州正是作兴小官时节,那些阿呆真叫是眼孔里着不得垃圾,见了个小官,只要未戴网巾,便是竹竿样的身子,笋壳样的脸皮,身上有几件华丽衣服,走去就是一把现钞。(注:《龙阳逸史》第七回第2页,日本佐伯文库藏本。)
一些游冶儿对此十分沉溺,《耳谈类增》卷五○“浙富翁死荡”:
万历间浙有富翁子,性喜浮荡,翁以晚年得子,娇纵之,任其与优人狎,遂与谐亡。
苏州的男风同样很盛,而且尤以出娈童著称。在晚明直至整个清代,苏州娈童以其灵秀的外表,柔媚的举止和良好的南曲修养而称冠江南,名闻遐迩。晚明的不少通俗小说都写到豪商富绅到苏州物色娈童的情节(注:参见晚明小说《龙阳逸史》《弁而钗》《宜春香质》等。)。他们甚至以与姑苏娈童狎游作为自己身份的一种标志。因苏州在晚代文风极盛,出过不少状元,有人便戏称姑苏的特产是状元与娈童。晚明的同性娈小说中关於苏州恋童的故事最多,娈童集中的现象使苏州的同性恋风气特别严重,给当地的少年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甚至同性恋小说专集《宜春香质》的作者也感叹苏州的风气曰:
如今世事一发不好了,当时相处小官,以为奇事。如今小官那要人相处?略有几分姿色,未至十二三,梳油头,挽苏髻,穿华衣,卖风骚,就要相处别人,那要人相处他。(注:《宜春香质》风集第二回,载《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台湾天一出版社,1988。)
万历年间姜准《歧海琐谈》是一部专写浙南一带风俗民情的笔记,其卷七亦曰:
《周书》曰:“美男谓之破老”……今瓯俗此风盛行,甚至有斗阅杀伤讼之於官者。(注:《歧海琐谈》卷七第十二页,《敬乡楼丛书》本。)
大约是这些事给作者的印象太深刻了,《歧海琐谈》中至少有三处提及这一风气。
与此相应的,便是江浙间一些正统人士对男风盛行的深重忧虑,万历年间江阴李翊《戒庵老人漫笔》卷六摘引了当时的一篇共三十六条的家训,其中第五条明令“家无俊仆”,第二十四条“家僮无鲜衣恶习”,可见嬖童习气已引起正统人士的恐慌,而这在前此的时代似乎是没有必要的。晚明陈龙正《家矩》亦把“勿蓄优伶”作为一条重要的律令。山阴刘宗周《人谱类记》就强调“警蓄俊仆”,他认为:“淫罪多端,男淫更下”,“养生家每言男淫损神,尤倍於女。况比顽童者,闺门必多丑声,最宜防戒”。(注:《人谱类记》卷五,光绪三年湖北崇文书局刊本。)明末彭士望《耻躬堂文抄·示儿婿书二通》之二曰:
今之少年,私相讲习,成一学术,或稚而儿戏,或老而世法,或好名而争忌,或角慧而夸奇,或狎亵而顽比。
作者将“狎亵顽比”与青少年的“好名”、“角慧”等缺点相提并论,可见男风之盛确实已成为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晚明纵欲主义思潮曾使金陵、姑苏、杭州等印刷出版高度发达的城市大量出版春宫画册,而受男风之渐,这些画册中很不乏同性恋的场面。如晚明十分著名的、印刷精美的《花营锦阵》,其中第四幅即为一成年男人与一小厮的性行为画面,图旁题诗云:
座上香盈果满车,谁家少年润无暇。
为采蔷薇颜色媚,赚来试折后庭花。
半似含羞半推脱,不比寻常浪风月。
回头低唤快些儿,叮咛休与他人说。(注:高罗佩《秘戏图考》第237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页。案,此诗题作《翰林风》,明人有称男风为“翰林风月”的习惯(见小说《石点头》第十四卷开篇)。此外,诗中如“香盈果满车”,用潘安典,喻指美男。“试折后庭花”,是明清时期最常用的关於男性同性恋行为的隐语。高罗佩认为此图及诗所叙乃异性恋,误。)
诗中点明了画里主人公追求新奇和刺激的心态,推崇同性恋而贬抑异性恋为“寻常浪风月”。类似的画图在这个时期的其他画册和小说插图中亦颇不少见。
闽地的“契兄弟”“契儿”风俗
南方的福建沿海一带,是晚明社会男性同性恋风行的第三个区域。大最的史料表明当时那一带盛行“契兄弟”“契儿”风俗,《万历野获编》曰:
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妍媸,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之如婿,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於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尚寝处如伉俪。其昵厚不得遂意者,或相抱系溺波中,亦时时有之。此不过年貌相若者耳。近乃有称契儿者,则壮夫好淫,辄以多赀聚姿首韶秀者,与讲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诸少年於子舍。(注:《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契兄弟》,第902-903页,中华书局,1959。)
这种风俗,还见载於清初褚人获《坚瓠集》等多种笔记。
福建契兄弟风俗,与当时京城及江南一带的同性恋风气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所不同。在京城和江南,男风多与卖淫联系在一起,属於一种性娱乐方式,与婚姻不可同日而语。而闽地这一风俗却是比较认真的,它基本上不存在卖淫现象,相反,契兄弟同居,往往需要近似於婚姻的仪式,性伴侣比较固定。而且,所有这些行为都是公开的,得到社会(包括父母亲朋)的认可,同时,在京城及江浙一带,官员士人和商人是狎游男色的主体,而闽地的契兄弟习俗双方多为平民百姓,他们如同娶媳妇一般积攒一定的钱财去结成这种同性恋的契约关系。明末清初的不少通俗小说都写到了这一风俗,如晚明《石点头》第十四卷中写道:
至若福建有几处,民家孩子若生得清秀,十二三上便有人下聘。漳州词讼,十件事到有九件是为鸡奸事。(注:《中国话本大系》本,第304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
《笑林广记》中的一则笑话亦是以这种习俗为背景的:
有与小官契厚者,及长为之娶妻,讲过通家不避。一日闯入房中,适亲家母在,问女何亲?曰:“夫夫。”(注:《笑林广记》卷七,《夫夫》。)
李渔《无声戏》中有一篇《男孟母教合三迁》,专写晚明闽地契兄弟习俗,其中虽不能不掺和着一些作为江南士人的李渔的主观色彩,但我们从中仍可以读到有关风俗的生动且相对可靠的描写:
由建宁、邵武而上,(男风)一府甚似一府,一县甚似一县。
要晓得福建的南风,与女人一般,也要分个初婚再醮。若是处女原身,就有人肯出重聘,三茶不缺,六礼兼行,一样的明婚正娶。(注:《李渔全集》第八卷第108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
这篇小说写成年男子许季芳酷好男风,遇上绝色娈童尤瑞郎。许倾家荡产聘瑞郎做契弟,两情甚洽。瑞郎为了永远保持这种亲密的关系,竟自行阉割,改女装,自名“瑞娘”,做了许的“妻子”,并从此也如女人般地不出大门闭於深闺。许深为众人所妒,被害身亡。瑞娘坚守贞操,抚养许之遗孤成立,自己则一直女装至终老。小说最后有睡乡祭酒评曰:
若使世上的龙阳个个都象尤瑞郎守节,这南风也该好;若使世上的朋友个个都像许秀芳多情,这小官也该做。(注:同上书,第130-131页。)
把贞节、多情引进同性恋,这正是闽地男风接近於婚姻的一个特点。
由於闽俗男风盛行,一些好男色的官员到福建做官时便会充分地利用这一机会。冯梦龙《情史》卷二二载:
吾乡一先达督学闽中,闽尚男色,少年俱修泽自喜。此公阅名时,视少俊者暗记之,不论文艺,悉加作养,以此得谤。罢官之时,送者日数百人,皆髫年美俊如一班玉笋。相随数日,依依不舍。归乡不咎失官,而举此以夸人,以为千古盛事。(注:《情史》第859页,岳麓书社,1986。)
而契兄弟一辞亦渐由闽地传播到别处,以至当时某些小说常以“兄弟”作为男宠的代名词。《金瓶梅》第九十六回写陈经济落泊做了侯林儿的男宠,小说写道:
众人看见经济,不上二十四五岁,白脸子,生得眉目清俊,就知是侯林儿的兄弟,都乱调戏他。
同回又写来了个看相的老人,众人便对他起哄陈经济道:“你相他相,倒相个兄弟。”可见“兄弟”一辞的特殊含义在当时的北方亦已流行。
京城、江南和福建是晚明男风流行最为严重的三个中心区域,但在这三个地区之外,实际上也很不乏男风的流行。晚明小说《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的开头就有一段当时各地对男性同性恋的不同称呼的记载:
那男色一道,从来原有这事,读书人总题叫做翰林风月。若各处乡语,又是不同。北边人叫炒茹茹,南方人叫打蓬蓬,徽州人叫塌豆腐,江西人叫铸火盆,宁波人叫善匕,龙游人叫弄若葱,慈溪人叫戏虾蟆,苏州人叫竭先生,大明律是唤作以阳物插入他人粪门淫戏,话虽不同,光景则一。(注:《石点头》第十四卷,《中国话本大系》本第304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
从这些俚语中可见各地男风之盛。我们现在从晚明的各种笔记中,也时常可以发现有关记载,如《五杂俎》卷四:
渡江以北,齐、晋、燕、楚、秦、洛诸民,无不往泰山进香者……及祷祠以毕,下山舍逆旅,则居停亲识皆为形斋,宰杀狼藉,醉舞喧呶,娈童歌倡,无不狎矣。(注:《五杂俎》卷四,第98页,中华书局,1959。)
写的是泰山的,所涉却广为齐晋燕楚秦洛六地之民,男风之风靡各地於此可见一斑。
写作於万历年间的王临亨《粤剑编》卷二叙广东一带风气曰:
穗城人富而俗侈,设席宴客,日费二三十金,常有荡子以千金买一顽童者。(注:《粤剑编》卷二《志土风》,第78页,中华书局,1987。)
冯梦龙《情史·情外类》搜集各种笔记中的各地同性恋轶事甚多,如《梁生》言东粤事;《万生》言湖北黄州事;《宝应朱凌溪》言陕西事等等,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晚明社会普遍的男风流行的状况,使当时对同性恋深痛恶绝的西方传教士或探险家惊诧不已(注:参见Bret Hinsch著Passions of the cut sleeve P.1 University ofCalifornia Press,1990.),曾在中国逗留了很长时间、熟谙明代世情的著名传教士利玛窦就曾经写下过他在当时北京街头所见到情景:
公共场所充满了刻意打扮成娈童模样的少年,一些人买回这些少年,教会他们弹琴、唱曲和舞蹈,然后这些可怜的男孩浓装靓饰、涂脂沫粉,变得恍若美女,就这样正式开始了可怕的卖淫活动。(注:Jonathan D.Spence,The Memory Palace of Matteo Ricci,p.220.NewYork,1984.笔者译。)
这类材料应该说还是比较可信的。
作者:十三@::十三|Shine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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