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晚期社会男风流行状况叙略
【数据库】人大全文2001年文史类专题
【文献号】2223
【原文出处】《中国文化》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117/18
【原刊页号】256~269
【分 类 号】K24
【分 类 名】明清史
【复印期号】200105
【标 题】明中晚期社会男风流行状况叙略
【作 者】吴存存
【作者简介】吴存存 南开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正 文】
  晚明名士张岱在《自为墓志铭》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来概话自己的早年生活:
  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画蠹诗魔。(注:《嫏嬛文集》卷五,光绪三年首刊本。)
  这“十二好”几乎涉及到当时年青士人享乐的所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竟堂而皇之地声称自己“好娈童”,字里行间且颇带自我标榜的意味,令现代人感到惊诧和不能接受。其实,这是明中晚期士人的普遍的习气,作为明中晚期纵欲思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男性同性恋在当时曾经风靡整个社会,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并在晚明纵欲思潮消歇之后还一直沿续下去,整个风气呈愈演愈烈之势,直至清末民初方告结束。同性恋作为一种性爱的形式在这段时期几乎享有与异性恋同样的地位,而相当一部分士人还把它视为风流韵事而趋之若鹜。
  同性恋本是一种在任何地区、时代、社会都可能出现的现象,古今中外的各种文化中,似乎还没有哪一种可以断言未曾发生过同性恋事例,中国历史上大量的文献包括正史都有关於同性恋问题的记载,以写帝王男宠为主的“佞幸列传”是中国历代正史中从末缺少过的项目。西方同样也是如此,古希腊人视同性恋为高尚纯洁的爱情,基督教文化以仇视同性恋著称,然而近年据一些学者的研究,早期的基督教文化对同性恋也非常宽容。(注:参见John Boswell的Same Sex Unions In Premodern Europe和Christianity,Social Tolerance,And Homosexuality:Gay People In WesternEurope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Christian Era To The Fourteenth Century.纽约a Diviston of Random House,Inc.Vintage books 1994。这些著作近年在西方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同性恋在人类的性爱生活中基本上是处於次要位置的,它居然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在人类性史上还是罕见的。因此,对於明清时期的这种特殊的性爱风气,我们亦应给予特殊的关注。它对於我们全面地、深入地了解明清社会的性爱观念和倾向,无疑是不可回避的。本文将着重考察一下晚明社会的男风流行状况。
  明中晚期的男性同性恋风气从时间上看是随着当时的普遍的纵欲风气而迅速形成的(注:曾有人认为明中晚期的男风流行缘於明初官方的禁官妓措施,如《万历野获编》卷二四《小唱》、史玄《旧京遗事》等皆持此说,但明前期并无男风流行,且明代在禁妓的同时亦禁狎童,可参见陈洪谟《治世馀闻》下篇卷三及吕种玉《言鲭》。)。在此之前,明初期的文献中虽然并非完全没有关於男性同性恋的记载,但基本上是零散的个别的现象,没有形成风气,更没有得到人们普遍的认可,是明中晚期的那种冲破一切道德规范的束缚、刻意追求新奇和刺激的社会思潮造成了男性同性恋的泛滥。热衷於这种性爱风气的人员上自帝王公侯,下至庶民百姓,而士人是其中最为活跃的领导时代潮流的阶层。当时社会上形成了京师、江浙、闽南等三个同性恋中心区域;形成了京师中官员与小唱、江浙间商贾士绅与小官、闽南的契兄弟、契父子这样具有代表意义的男性同性恋关系。同性恋卖淫现象相当普遍,一些大都市出现了专为同性恋服务的卖淫场所——男院,同性恋在社会上被视为一种普通的性行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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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雜文 , 2008-3-17 , 17:01 , 0 Comments , 995 Read , From 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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